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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已的宅基地,在正房的后面距离正房3米左右建了一下地下室,请问这个地下室是不是违建,我有农村宅基地的确权证,但是地下室我没有办理手续,也不知道用不用办理手续,如果将来拆迁有补偿,我的地下室会不会被认定为违建,会被强拆吗

拆迁补偿 2023-06-19 16: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先行沟通,之后可以提起诉讼或投诉
  • 违建拆迁是不可以进行赔偿的。违章建筑属于没有任何批文或证件的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逾期未拆除的可以强制拆除。
    拆除违建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确认是否违法、违规;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违章建筑确认后,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3、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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