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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在一家店上班刚开始去的时候是长期工去的,但是干了一个月因为老板没有准时发工资,所以第二天我没有去了,我想问问这属于长期工3500的工资还是短期工2000的工资?然后我是5月15号去上的班,刚开始他跟我说的是一个月有两天的休息,但是他6月8号改的时间,就说这两天的休息要算到改了的时间里,但是我是5月份休的,在他改时间之前。然后有迟到情况,问迟到怎么扣钱,就跟我说迟到一分钟扣10块,迟到一个小时就扣了一天的工资,干了一个月只发了850。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0 17: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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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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