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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在人行道上施工,未做任何安全措施,电动车从跟前过,出了交通事故,是怎么判责的?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4 09: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施工未设警示标志出了车祸由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您好,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后若对方被认定为全责,我方则向其就自身所遭受的损害向其主张赔偿。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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