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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咨询。。。。

拆迁补偿 2023-07-25 14:53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强拆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如有代理需求可以来电咨询。
  • 你好,这是违法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先补偿后征收,你需要尽快委托律师帮你维权。
  • 强制拆迁咨询什么内容呢?可以完善具体内容,以便具体回复。
  • 您好,我们可以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请陈述事情详细情况。
  • 可以的,拆迁地点在哪里呢
  • 请问是福州哪里地块拆迁的
  • 强拆违法的可以诉讼维权
  • 建议你把事情说清楚来。
  • 稍后安排律师和您咨询
  • 法律分析:强制拆迁需要的手续有:
    1.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交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等材料;
    2.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3.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提供《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条 人民法院认为强制执行的申请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机关;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材料不全的应当限期补正,并在最终补正的材料提供后五日内立案受理;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逾期无正当理由不补正材料的,裁定不予受理。
    申请机关对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 您好,您可以具体描述一下案件情况吗 方便我们给您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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