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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地工人在非上班时间摔伤脚,当时想着没其他事给他体检,也没啥大问题,都过去半年了,又起诉我了,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工伤索赔 2023-06-27 15:0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委托律师应诉,根据起诉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 你好,您可以请律师帮您维护合法权益
  • 您好有没有收到法院的材料
  • 你好,你可以找个律师应诉
  • 是工作的时候受伤吗?有去认定工伤或者做鉴定么?
    和对方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
    和对方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
  • 首先进行工伤治疗;然后申请申请工伤认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委托律师全程代理;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进行工伤保险理赔。如果没有及时提出工伤认定超出了期限,可以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建议报警处理,有可能对方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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