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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还在,在单位离职6年了,没给上保险还能告单位赔偿吗

社会保险 2023-07-05 10:5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当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年之内未提出的,超出了时效。
  • 已经超过劳动仲裁的一年的申请时效,劳动仲裁机构会不予受理。
  • 您好,您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事儿的呢
  • 您好,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一下
  • 你好请描述下具体案情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监督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上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登记或者补缴,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一、公司没给上保险怎么补偿
    1、单位未缴纳社保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只要补缴就可以;但如果员工因此辞职的,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没给员工签合同怎么赔偿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从第二月起至满一年支付每月二倍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您好,是可以的,建议先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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