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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业主维权 2023-07-06 15: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空置房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专用名词,严格概念上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通俗地说就是指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房子。 空置时间在1年以内的为待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为滞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3年以上的为积压商品房。
  • 你好,就是没有办理入住
  • 法律分析:对于已销售且已交房,但业主未去居住的,不属于空置房。只有开发商未售出的才属于空置房。只要已销售出去,且小区已按合同规定交房,那么不管业主住或不住都要交物业费,因为物业对整个小区已进行服务,物业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保洁绿化等等,不论业主住或不住物业都要进行这些劳动。这些设施设备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对其进行维护管理,就是针对全体业主的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法律分析:没有规定,对于已销售且已交房,但业主未去居住的,不属于空置房。只有开发商未售出的才属于空置房。只要已销售出去,且小区已按合同规定交房,那么不管业主住或不住都要交物业费,因为物业对整个小区已进行服务,物业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保洁绿化等等,不论业主住或不住物业都要进行这些劳动。这些设施设备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对其进行维护管理,就是针对全体业主的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一、空置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空置房的认定标准为最近连续半年以上无人居住的房子。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法律依据:《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第六条
    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各项费用开支情况,向物价部门申报,由物价部门征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以独立小区为单位核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物业管理单位可在政府指导价格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实行经营者定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与小区管理委员会(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代表协商议定,并应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二、空置房物业费如何收取
    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如下:
    1、房屋已交付但未出售的空置房,其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
    2、已具备交付条件,但因业主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该房屋,这种的空置房物业费应由业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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