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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归女方,男方有居住权,这房子能卖吗

房屋买卖 2023-07-06 16:1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房子可以卖,但男方的居住权也受法律保护,买方应当保障男方的居住权
  • 如果房屋产权是女方,女方可以依法处置
  • 不能,因为必须保证男方的居住权
  • 那卖了,男方怎么在这个房子住?

  • 1、夫妻房屋是个人所有是可以卖的。个人对夫妻房屋是享有所有权的,则对其就有处分权,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但是若是夫妻房屋所有权是属于双方的,则需要双方意见一致才能进行买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六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 有居住权的房子产权人可以买卖。居住权人与房屋产权人签订合同完成设立登记的享有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进行买卖时产权人不得清退居住权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有居住权的房子,产权人能买卖。产权人享有房屋所有权,可以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可能比较困难的的,但是可以帮你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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