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学校暑假上课

其他 2023-07-07 15: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向教育局进行投诉处理
  • 早在2017年的时候,国家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减轻学生过重暑假学业负担。要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走进大自然,开展观察性、探究性学习。要引导家长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引导学生自主合理安排活动内容和活动时间。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有偿补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违规补课现象进行坚决查处,对校外培训机构各类违规补课现象,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依规严处。法律依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第一条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 法律分析:一、寒暑假是师生的法定休息日。各中小学校和教师在寒暑假、法定假日和双休日,不得组织学生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任何学校、年级组、班主任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小学、初中在校学生的各类文化复习班、补习班和培优班;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各类文化补习班;严禁以上新课为名,组织学生带有强制性的集体收费补课;严禁学校与校外机构联合,在校内外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教师参与社会上非法培训班讲课;严禁以任何理由自办或参与举办各类复习班、补习班、提高班。学校在放假前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布置好学生的假期作业,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好假期时间,帮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而又有意义的假期。法律依据:《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 第五条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提出中小学学期、寒暑假和学校作息时间安排的指导意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
  • 法律分析:市教育局强调,在暑假期间,要注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学校不得举办各种补习班,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进行强制性集体补课,布置暑假作业要适量。要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和新生的常态编班工作,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各种性质的教学行政班。
    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学校可组织学生开展拥军优属、尊老爱幼、尊师重教、扶困助学、读好书、看好电影、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保护环境、参观广州建设成果等活动。各校要面向学生开放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和体育馆等场所,以丰富学生课外活动。同时,要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条 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在获得筹设批准书之日起3年内完成筹设的,可以提出正式设立申请。申请正式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