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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购房买卖合同,交了一万定金,约定第二天去房产过户,到了房产发现房屋被查封过不了户,这种情况购买方定金怎么退?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10 14:5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不能交易,应当返还定金的。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以合同为准
  • 如果是卖方可以隐瞒,双倍

  • 您好,首先你要看下你交的是“定金”还是“订金”,
    如果是定金就是退不了,订金的话就是可以退的,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望采纳,谢谢
  • 一般定金交了之后是不能退的,但以下情形除外:1、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2、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3、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定金可以退;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定金不能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 法律分析:买房交了定金一般是不可以退的,但也要分情况。要看交定金时双方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没有明确说明一般都是不可以退的。当然,也可以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合同有约定这个问题吗?需要看下合同具体约定,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可微帮你研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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