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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延包,我们农民是高兴的,但有个问题,就是当初土地承包到户是以户为单位,经后面的人口增减调整,把好多整块的田地调成了碟子大,碗大的块状,一个家庭的承包地多达几十块,东西南北分布,况且都是别人丢下的薄田瘦地,对于承包人种这样的地没有意义,入不夫出,分散耕作不便于管理,所以造成荒地,不集中产生不了效益。长期这样承包下去造成种植不划算,没有种的价值,就是没事干农民也不愿种它,土地资源浪费。我认为国家应以家庭承包的初忠规划每个家庭的集中地块进行调整,象以前一样交给国家一定费用或粮食,不愿种地或调整地块的,交国税的可以自谋出路,让出土地让愿意承包的多包地,并连片承包以便经营,这样就避免造成许多土地浪费,促成想以种地谋出路的家庭有规划,有价值的利用了土地,避免了承包私人的土地天价承包费用,也保障了想以土地谋生家庭资源,以保证他们的收入。也不会担心私人以各种借口要回他的地,因为国家承包给他的,经营户吃下定心丸会长期安心经营下去,总的说来要把土地利用起来,让想种田的有得种,让有收入的又把田地站住的丢给国家让国家重心承包给想种的人,控制规模,又能保障收入。有社保退休金的不应承包,因为他们有保障。

土地纠纷 2023-07-12 05: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 你好,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你好,土地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纠纷当事人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通过其他中间人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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