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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这个失业金可以领取吗

社会保险 2023-07-13 17:2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失业保险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 您好,说下具体情况给您分析

  • 1、失业金需按下列办法来领取:
    (1)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2)再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失业金可按照下列流程来领取:
    1、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2、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3、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失业金的银行存折。
    失业金的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失业金需按下列办法来领取: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再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非本人自愿中断就业,可以领取失业金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失业金领取的条件有三个: 第一,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第二,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第三,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 您好需要看您是否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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