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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的户口是重庆的,我的户口是万源的,他在这边去世了,我需要办一个继承公证书,可以办吗?

遗产继承 2023-07-20 13:45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可以办的,您可以自由选择公证机构,去做继承公证书的办理,这个不受户口的限制,当然,我们建议您可以就近咨询公证机构,把您的诉求告诉对方,以寻求帮助,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 您好,具体情况您可以再描述一下或者直接来电沟通。
  • 您好,可以提供相应的资料办理公证。
  • 您好,建议您到公证处咨询。
  • 您好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解答
  • 这种情况可以办理继承公证
  • 办理远程继承权公证流程,
  • 你好,可以为您进行解答
  • 遗产继承公证书在公证处办理。需要注意:
    1、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者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
    2、遗产为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事实和法律、法律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继承,则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
    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明、银行存折等。
    (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继承人已死亡,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四)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如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等。
    (五)继承人如果委托亲友或机构代理申请公证时,就应向公证处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一般应经公证处公证,来自国外的委托书还必须经所在国公证人公证和我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 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继承,则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
    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明、银行存折等。
    (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继承人已死亡,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四)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如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等。
    (五)继承人如果委托亲友或机构代理申请公证时,就应向公证处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一般应经公证处公证,来自国外的委托书还必须经所在国公证人公证和我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 你好,积极沟通,维护自身,解决问题
  • “继承权公证书,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动产在继承人所在地办理。证件有:房产证、存折等财产权利证件,所有继承人拿上身份证、户口本到公证处办理
  • 您好!稍后给您回电话详细沟通,您可以说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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