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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上面保存的明星照片可以制作成视频发在快手上

网络侵权 2023-07-14 0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上明星照片一般不会侵犯肖像权。在网上发布明星照片,如果具有侮辱、诽谤或者盈利性质的,是可能侵犯该明星肖像权的。网上使用明星的照片,如果只是用于娱乐,不算侵犯肖像权。如果行为人利用明星的照片非经本人同意且用于营利目的,那么这样的行为,算得上是侵犯肖像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网上的明星照片一般是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情形的,但若未经本人同意,且用于营利目的的,即可能侵犯了对方的肖像权。《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网上发布的明星照片一般不会侵犯肖像权。但如果诈骗具有侮辱、诽谤的性质,或者未经名下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了其照片了,则侵犯了该明星的肖像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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