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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家长污蔑老师,应不应该负发律责任?

名誉毁谤 2023-07-21 10:3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在公众领域对你进行了污蔑,保留相关的证据。可以追究对方名誉权侵权
  • 您好,请问有及时保留污蔑证据吗
  • 你好,能具体说下情况么
  • 对老师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当然,对老师这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 对老师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当然,对老师这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 家长威胁谩骂老师可以报警。如果教师无辜被家长辱骂,在没有任何前提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报案,这个是可以受理的,相关法律已经提出了对教师的保护。家长辱骂老师触犯了法律。当众或在公共场合辱骂他人,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造成很坏影晌的,这是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
    老师的职责有哪些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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