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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昨天摆摊,城管上去就抢我们的城

行政处罚 2023-07-21 1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城管抢东西的行为是犯法的。城管人员只能合法合理的出示工作证件,说明暂扣摊贩物品的原因,出具暂扣物品的告知书然后依法处理违法物品,不能强行没收或损害物品。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
    第二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规范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档案并完整保存。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1、乱摆摊一般是城市综合执行局管理,可以打当事人所在地的城管局电话进行投诉,具体电话可以到官网或者打114查询。
    2、也可以拨打市长热线电话12345来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 法律分析:乱摆摊一般是城市综合执行局管理,可以打当事人所在地的城管局电话进行投诉,具体电话可以到官网或者打114查询。也可以拨打市长热线电话12345来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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