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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要立案,怎么立呢

刑事辩护 2023-07-24 08:2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通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平台进行立案。
  • 请讲清楚具体的情况,便于针对性解答
  • 什么案件,说一下详情以便做出分析

  • 如何能立案,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我国的案件基本上分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不同的案件类型有不同的立案方式,以及立案标准。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一般情况下,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都会作立案处理;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决定,决定提起公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且移送相应的卷宗材料,自诉案件应当由受害人或者近亲属去人民法院递交自诉状,从而提起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 你好,书写好报案材料,带相关证据去附近的公安局刑警队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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