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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别人欠我钱不还,我起诉了,法院让我找到那个人的行踪,就可以强制执行,我可不可以在他车上安装GPS

其他 2023-07-25 10: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详细说明一下情况
  • 法律分析:欠别人钱,被起诉,原告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判决没下来之前不知道结果是什么。
    1、如果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尽快履行。
    2、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照,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的财产。
    3、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将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比如不能乘坐高铁等。
    4、提交因纠纷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强制执行的执行手段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 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因为你欠别人钱是借款合同法律关系,而别人错误留置你的驾驶证又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所以除了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构,别人是没有权利扣留你的证件的。因此,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 你好,建议不要随便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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