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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带着孩子再婚的,孩子的户口和我一起随迁到现任老公家里,结婚不到一年,现在打算离婚了,孩子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继父家里跟着他继父生活吗?孩子现在一岁,可以把抚养权给继父吗?

其他 2023-07-26 16: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若继父或继母同意继续抚养继子女,而生父母又不愿抚养,法律是允许由继父或继母抚养的。
  • 您好,不可以,除非你的现任丈夫愿意收养
  • 离婚子女抚养权判给夫妻一方,一般情况下小孩的户口是跟有抚养权的一方,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孩子年满18周岁的,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夫妻双方离婚,会通过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方式对子女抚养权进行明确,享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将子女的户口随同本人一并迁出。
    子女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子女已成年,则由其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离婚时,孩子的户口在当事人户口本上,并且约定孩子由当事人直接抚养的,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应当继续留在户口本上。婚姻关系解除时,孩子户口在当事人户口本上,并且约定孩子由对方直接抚养的,婚姻关系解除后,孩子的户口可以跟随对方走,把孩子的户口迁出去。
    迁孩子户口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 离婚证;
    2、 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 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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