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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下房产继承方面的问题,有遗嘱的前提下,我跟我爸爸是只能每个房产一半的份额共有吗?还是可以独立继承整个房产

遗产继承 2023-08-01 13:15 人浏览
共2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对于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折价补偿,或者共同共有。
  • 您好,存在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根据遗嘱内容分配遗产。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 您好 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是优先遵从遗嘱继承的 如果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
  • 两个房产市值差不多吗?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一人一套,有差额需要支付给对方
  • 您好,如果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是要按照遗嘱来继承的。
  • 你好 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 否则法定继承的
  • 您好,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 您好,可以一方放弃继承,就可以独立继承房产
  • 您好,有遗嘱的情况下,需要按遗嘱进行继承。
  • 您好存在生效遗嘱的情况下只能按照遗嘱继承
  • 您好,按份共有,后期可以共有物分割
  • 您好,如果是有效遗嘱要按遗嘱走的
  • 遗嘱有效力的前提下,按遗嘱继承
  • 留下您的联系方式,给您回电咨询
  • 您好,现在是谁去世了,有遗嘱
  • 您好,需要了解案件具体情况
  • 您好,方便说下具体情况吗
  • 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应当根据继承方式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继承方式为法定继承,则是共同财产。若是遗嘱继承,且明确只归夫妻一方的,则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如果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其遗产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即其死亡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 和父母共用的房产继承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先确定父母是否立下遗嘱,若没有立下,共有的房产按平均分配规定;本身继承人占三分之一,属于继承人的私人所有,剩下的三分之二则给其他合法继承人员,平均分配;若生前有立下,则先进行公证,再按照遗嘱。房产继承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1、遗产必须是百姓去世之后遗留的个人正当财产;
    2、被继承者的遗产情况必须明确,如是否出现抵押、共有,产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3、针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夫妻关系之间获得的就叫夫妻共同财产。逝者那部分能继承,另一部分则由在世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是否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要通过案件情况具体分析,细节可以先咨询本律师。
  • 你好,积极沟通,维护自身,解决问题
  • 我们在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名下的合法的财产或财产份额,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 您好,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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