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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方住院半个月,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7 09:0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对方全责的,你可以主张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的,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住院半个月,可以计算半个月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医疗费等。
  • 您好,具体问题可以详细沟通
  • 交通事故赔偿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交通事故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事故赔偿是存在有时间限制的。如果是人身伤害诉讼案件,交通事故赔偿的时限为1年,从事故发生当日开始计算,受害人可以在治疗结束之后的一年内向对方索要赔偿,否则诉讼时效会失效。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的,这时候民事诉讼时效为1年。但如果交通事故只是造成了财产损失的,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如果即有人身伤害又存在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需要进行分别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在交通事故中产生的赔偿包含几种类别,首先是因为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的赔偿主要是根据伤者在医疗机构进行的一系列治疗所支出的费用为标准,至于其医疗过后康复过程中的费用则可以另行协商。第二个是伤者因事故而耽误工作产生的误工费,主要以伤者的固定收入为标准。根据相关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事故赔偿数额按以下规定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第九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第十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第十一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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