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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丢了两千块钱,应该怎么办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8-03 09: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你报警处理了吗
  • 一、丢失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1、丢失多少钱的东西可以立案并没有规定。如果存在他人拾取后拒不归还的,就涉及到侵占罪,一般情况下达到1万就是可以立案处理。公民在丢钱后,可以首先报案,口头报案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不得夸大事实或诬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遗失物品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 1.协商和解。就是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还款数额及还款期限达成一致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2.调解。就是找第三方介入调解解决纠纷。3.仲裁。4.诉讼。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法律分析:丢失赔偿主要分为两种情况:1、未保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理赔过程中需要您配合提供有效价值凭证后,进一步核实后,会有专业人员面向发件人进行协商理赔。2、快件已保价:先核实物品损失金额,同时会比较物品声明价值和实际价值,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价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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