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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时被车撞伤后,对方全责,对方由保险公司为我付医药费,务工费和营养费后,还可以找上班单位要工伤费呜?

工伤索赔 2023-08-03 15:16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可以找单位要求工伤赔偿。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可以的,你这个同时属于工伤,可以主张工伤赔偿,可以获得双倍。
  • 您好,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自己主要责任属于工伤。
  • 可以先协商沟通,再考虑投诉或起诉来解决问题
  • 您好,这个属于工伤是可以要工伤费用的
  • 你好!你这边现在什么情况呢?
  • 你好 你的情况能想系说下吗
  • 员工在上班路上出了车祸,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且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会赔;如果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由单位来赔偿;单位不赔的,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向单位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公司员工在上班路上出事故被车撞了,属于工伤事故,公司应当承担工伤责任,有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进行赔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当职工在工作中遭受到伤害,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车祸导致受伤的,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在发生工伤之后当事人所花费的医疗费,是可以申领赔偿的,赔偿金额依据实际的花费情况而决定,并且需要持医药费的单据进行报销。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需要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等,当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前帮忙垫付相关费用的,职工个人或其亲属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金后应当予以偿还。另外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相结合。事故责任主要包含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和同等责任及次要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可以让用人单位向工伤局提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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