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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有一个亲戚放高利贷,借给我三万块钱,口头承诺三份利息,在中间我经过银行汇款给他两万,之后也给他几次钱,但是借条因一些原因未给我,他现在起诉我,要求我偿还他的三万本钱及利息,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8-06 12: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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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款人支付了高利贷的全部利息后,可以与出借人协商返还多付的利息,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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