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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签过事故认定书了到理赔环节,对方不愿意去保险公司签字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8 17:4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先凭事故认定书和定损单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试试能够协调处理,如果不行的话且对方是私人车辆的话,那就只能起诉对方了。
  • 可以由保险公司出面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对方人就不签字的话,可以上诉法院。
  • 你好,这个可以报警,要求他们去签字
  •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沟通下
  • 伤者理赔不满意不签字的解决办法如下:
    1、车祸时保险公司有做现场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肇事方责任范围内,受伤方不签字肇事方照样可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领取赔,因为车险理赔是保险合同纠纷,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保险约定,与第三者没有合同上的约定,因此第三者签不签字与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的理赔不存在关系;
    2、可以要求交警部门依法出具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处理,首先要看调解书是属于那种形式的,不同的调解协议有不同的法律效力。根据不同情况下需要签字的调节协议有不同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就调节的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协商;
    3、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对方不签字,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时间内他可以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而且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应该先行赔付,去追对方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法律分析:对方签字与否,不会影响理赔。如果对方不签字,可以由事故处理机关依法向交通事故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如果保险公司拒不理赔,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协商不成,考虑诉讼解决,如需律师帮助,可到我的页面留言或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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