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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饭店请客人吃饭,共40多个客人,其中10多个吃坏肚子了,拉肚子了,有一人因此住院了,可以向饭店要求赔偿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07 06: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顾客在饭店发生人身伤害时,如果是饭店本身导致顾客受伤的,饭店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第三人导致他人受伤的,饭店视其行为确定是否承担补充责任。
  • 建议报警,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 饭店应当赔偿因食物中毒给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包括医疗费、必要的交通费、营养费等。如果有可能涉及重大刑事案件的,消费者还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 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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