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老人没了,土地证过在女儿名下,女儿人在国外户口在国内,地可以抽回吗

土地纠纷 2023-08-07 15: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现在新的证称为不动产证。
  • "土地证丢失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来补办:1、准备好材料:补办申请人身份证明;补办申请人的用地证明文件;补办申请人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 2、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三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作废公告; 3、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土地证主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三种。"
  • "土地证一般是可以过户的。土地证由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特定土地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文件,是持证人享有该土地相关权利的法律证明,持证人如果要转让土地证,当土地来源是转让时,应当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如果土地是划拨的,就应当缴纳当地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