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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查封了,却没有收到法院通知,这种情况是法院逆程序办案吗?

其他 2023-08-11 10: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一定是你打官司法院才会查封你的房子,有可能是涉及第三人的诉讼而查封了你的房子,不论是否合法,建议立即与法院联系,提出行政异议,避免房子被执行
  • 不是可能是诉前保全了
    【追问】诉前保全前或后法院不下发裁定书吗?
    【回答】正常是下发的,有的就迟发;可以询问查封的法院
  • 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依法成立的有效。被执行人的房屋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不得自行转让。人民法院的查封手续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法律分析:法院已经查封的房产,是不能买卖的,也不能办理房产过户的。被执行人变卖已被查封的房屋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已出售但未过户的房屋仍然可以强制执行,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你好,房屋被法院查封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之前与他人存在债务纠纷,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你偿还相关债务,到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权利人在诉讼阶段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要求法院查封你的房屋。
    三是房屋并未登记在你名下,而登记人因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查封。不管是哪种情况,首先不要妨碍法院的查封行为,更不要擅自处分该房屋,否则可能构成犯罪。如果对法院的查封行为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法院对查封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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