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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有一套住房孙女与我同住户口也在我这里,我儿子己表示不继承我的房产由我孙女来继承,此种情况可否?我已支付了29·8元为什么还要支付?

遗产继承 2023-08-12 16:05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您好 您可以在详细描述一下的问题以及您支付的情况 您可以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我们专业的人员和您对接
  • 您好,可以的。你儿子先继承后才可以处分该财产,单纯放弃继承不能制定属于自己那份财产归属别人。
  • 您好,具体情况您可以再描述一下或者直接来电沟通。
  • 您好,您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将房产继承给孙女。
  • 您好,您有法律纠纷问题可以跟我们进行沟通!
  • 您好,可就继承事宜进行咨询。
  • 本人有一套住房可以赠与孙女
  • 您好,让所有权人写份遗嘱
  • 您好,方便描述详细情况?
  • 您好,具体详细沟通一下
  • 房屋继承过户是属于遗产继承纠纷。房屋继承人因房产继承分割问题产生的问题属于房屋继承纠纷。比如,继承人之间对房屋过户给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纠纷就出现了,这种纠纷就属于遗产继承纠纷。
    但如果是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过程中出现了和相关行政机关不作为、过户税费交付问题等引起的纠纷就不属于遗产继承纠纷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 你好,可以诉讼处理的
  • 在法定继承中,孙女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但在孙女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女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继承的比例是孙女的父亲从爷爷或奶奶处继承的比例。
  • 您好,您这个情况无法达成法定继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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