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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爱人是精神一级残疾,政府不给办低保,就是因为小孩名下有营业执照,可以办吗?

其他 2023-08-12 16: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可以。
    按规定本人名下有营业执照的不能申请办理享受低保。按规定子女名下有营业执照的父母不能申请办理享受低保。因此不但子女不可以申请办理低保并且还要取消父母的低保。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 不可以。
    按规定本人名下有营业执照的不能申请办理享受低保。
    按规定子女名下有营业执照的父母不能申请办理享受低保。
    因此不但子女不可以申请办理低保并且还要取消父母的低保。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 法律分析:不可以。
    按规定本人名下有营业执照的不能申请办理享受低保。
    按规定子女名下有营业执照的父母不能申请办理享受低保。
    因此不但子女不可以申请办理低保并且还要取消父母的低保。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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