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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盆骨骨裂属于重伤还是轻伤?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13 09:1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等医疗结束以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以及后续医疗费、三期评估,待你的各项赔偿金额明确以后,可以通过与责任人协商和解、共同申请第三方调解、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赔偿。
  • 具体看恢复情况和功能影响情况,需要综合分析判断。
  • 需要看是不是涉及的刑事责任处理的

  • 很可能是 轻伤
    重伤的条件是,残疾或者引起后遗症.
    例如肢体断了,眼瞎,耳聋等出现功能残疾的算重伤
    或者因外伤引起后遗症都算重伤
    还有毁容也算重伤,大面积疤痕的算是后遗症面积大了也可以算重伤
    法律依据:
  •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当事人受伤的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根据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你的伤势属于轻伤二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5.
    6.4 轻伤二级
    b)肋骨骨折2处以上。
    b)肋骨骨折2处以上。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第二十条 对人身伤情进行鉴定,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二名以上鉴定人负责实施。
    伤情鉴定比较疑难,对鉴定意见可能发生争议或者鉴定委托主体有明确要求的,伤情鉴定应当由三名以上主检法医师或者四级以上法医官负责实施。
  • 有区别,轻伤和重伤的法定区别方式,只有法医鉴定结论。而法医鉴定结论必须依照两来院两部共同颁发的《标准》。法医鉴定的伤势是指伤害发生当时的伤势,不是指治疗后的结果。治疗后结果的鉴源定是指伤残鉴定,是为民事赔偿做标准的。
    一般情况下,在受伤时的伤势有可能危及生知命的都是重伤,不会危及生命但有较大损害的是轻道伤,仅是一般皮肉损害,不可能造成容貌或机能损害的,是轻微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解释规定的“轻伤”“重伤”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
    本解释规定的“轻度残疾”“中度残疾”“重度残疾”按照相关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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