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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员工受伤了,我们公司安排他医院检查了,但是他去看了医生还没有好,反复看了几次,公司叫他休息,他不休息,像这样要签个协议,协议就是他的手不管公司的事,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工伤索赔 2023-08-24 10:30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期间且与工作有关受的伤,属于工伤,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如果你要和员工签订协议的话,不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属于无效协议。员工即使受伤了也坚持工作,可能是有自己的难言之隐,希望公司可以对员工尽到关怀义务,了解员工到底为什么执意上班,并与员工协商。
  • 你好,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受伤的吗?如果是为工伤,不得签署无责协议
  • 您 好,如果伤的严重的话,这个协议可能没有效
  • 根据咨询人的描述,协议后还是有权去起诉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可以起草协议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跟进处理的。
  • 您好,员工是什么原因受伤的呢
  • 你好,现在员工什么情况/5
  • 你好,这是需要双方协商的
  • 劳动者与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达成的协议已实际履行的,法院原则上应认可该协议的效力。如果劳动者主张协议约定的标准低于法定标准,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补差的,法院应告知其就协议的效力另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达成的协议已实际履行的,人民法院原则上应认可该协议的效力。劳动者主张协议约定的标准低于法定标准,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补差的,应告知其就协议的效力另行起诉。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 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书,一般长期有效。在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没有,您这里面情况没有说的特别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给出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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