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房租续签了一年,钱交了,没签合同,房东可以赶走租客吗

房屋租赁 2023-08-27 0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不能赶走租客,出现法定解约事由的除外。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一、租房合同到期房东可以赶走租客吗
    1、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一般不可以赶走租客,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对于续租合同或者说是给定时间限制去搬家重新找房子,而不能强行的将租客的东西搬离或者是强行的赶走租客,这是不合法的。在合同到期后,租客应该履行合同的职责选择要么搬离要么重新续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二、住房租赁合同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用途、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水、电、物业服务、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2、租房合同。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在租房子的时候,双方在签订租房合同。并把约定的事项都写入合同里。
    注意一切口头承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房屋权证书;
    3、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天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办理登记备案。
    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为便于管理及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我国目前对房屋租赁合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可以强制赶走租客。房东应向租客送达退租通知,房东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返还押金,租客及时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