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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

婚姻债务 2023-08-30 14:17 人浏览
共17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个人欠款属于一方个人债务。
  • 你好,一方的欠债属于自己的债务。
  • 您是想咨询夫妻债务的哪方面问题
  • 你好,请问是什么原因欠债的呢
  • 你好,我们可以帮你,建议详谈
  • 您好,电话沟通可详细沟通
  •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 你的诉求是什么,请说明
  • 您好,您是想咨询离婚嘛
  • 夫妻一方欠债离婚的,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需要偿还,而夫妻共同债务一般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一方欠债,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另一方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一般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是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1、结婚一方欠钱,如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另一方需要还。
    2、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夫妻关系存续状态下是共有财产
  • 您好,具体是什么问题呢?可以详细补充说明吗?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4条的规定,认定到底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其次关于隐瞒自己的收入问题,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6条关于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一方也可以主张不离婚的情况下进行婚内财产分割。 如果有需要可以进一步咨询
  • 你好,现在是想要离婚分割债务吗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可以主张个人欠款
  • 可以给你提供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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