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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电动车醉驾发生事故,已和对方和解,但是我电动车鉴定为机动车一定要拘留吗

行政处罚 2023-09-01 13: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要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是需要经过有拘留权限的机关审批的,并且是需要有刑事拘留证的,所以当场拘留是很困难的。对于醉驾,要等抽血检验,取得确实的醉驾证据,由县区以上公安部门签发刑事拘留证后才会通知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4.1 酒精含量阈值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
    表1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mg/100mL)
    饮酒后驾车≥20,<80
    醉酒后驾车≥80
  • 醉驾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会被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
    二、
    四、五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酒驾非机动车驾驶人一般不会拘留。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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