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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文书中,需要补充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请问如何获得?

刑事辩护 2023-09-04 11:4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有法律纠纷问题可以跟我们进行沟通!
  • 您好,您的强制执行环节问题可以解答
  • 您好,可以自己调查,也可以律师协助
  • 您好可就强制执行问题咨询解答
  • 需要向法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
  • 您好,请您通过法院查询
  •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多项措施,比如可以要求被执行人自行提供名下的财产清单,也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也应当积极配合提供财产线索,对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也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予以公开曝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你好,被执行人名下的合法财产都能执行
  • 被执行人的所有合法财产都可以执行,包括存款、工资、房产、车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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