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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村居委会的农民手中借用了8个平方米的土地种菜。除草后,晒干后用火烧了干草。被当地居委会罚款500元。请问一下他们居委会合法吗?居委会有行政罚款的权利吗?

行政处罚 2023-09-02 11: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是什么,可以说一下
    【追问】在当地农民手中借用8平方米的土地种莱,除草后,晒干用火烧了,被当地居委会罚款500元
  • 你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
  • 行政处罚中的罚款一般不会留案底,按照一般惯例,留案底的都是被刑事羁押并最后判处刑罚的人。只是单纯的行政处罚罚款一般不会留有案底。
  • 行政处罚是有相关权力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认定会根据具体违法行为作出。
  • 被行政罚款的,一般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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