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不影响孩子成长、正常学习的情况下、女方可事先通知男方后探望孩子。并在事先征得男方同意的情况后,可带孩子外出游玩、共同居住等,男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拒绝女方在不影响孩子成长、正常学习情况下的探望、外出游玩、共同居住等

子女抚养 2023-09-04 11:1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说出您的诉求,不然没办法帮助您解答。
  • 这是正常的探望的权利,是可以的
  • 你好,双方在签订探视协议吗
  • 如男女双方能协商好而且不影响到孩子的学习生活,就可以频繁见孩子。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具体内容当事人协议确认即可;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抚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