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如何预留社保卡号码?

其他 2023-09-03 18: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社保卡方法/步骤:
    申报条件及资料:第一,办理社保卡的人员必须已购买社保,首次办理,即新办理用户;第二,需提供.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非本市户籍或本市户籍但未领取身份证的申领人员需提供法律依据:《社会保障卡申领数码照相回执》号码
    申报条件及资料:第一,办理社保卡的人员必须已购买社保,首次办理,即新办理用户;第二,需提供.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非本市户籍或本市户籍但未领取身份证的申领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障卡申领数码照相回执》号码
    进入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以后:打开电脑浏览器,登陆网站,后点【网上服务】->【自助服务窗口登录】进入网上自助办理登录页面
    进入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以后:打开电脑浏览器,登陆网站,后点【网上服务】->【自助服务窗口登录】进入网上自助办理登录页面
    我们先登陆网上申报社保卡网站:进入登录界面,选择相应的“业务类型”,“业务对象”,“相关业务”,“查询办理”选项,输入正确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选项,点登陆进入申报系统
    我们先登陆网上申报社保卡网站:进入登录界面,选择相应的“业务类型”,“业务对象”,“相关业务”,“查询办理”选项,输入正确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选项,点登陆进入申报系统
    经过个人信息核实:点击左方菜单:(第一步)个人信息核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标*号的必填,如没有公安照片人员的信息,要手工录入“照片回执”项,
    经过个人信息核实:点击左方菜单:(第一步)个人信息核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标*号的必填,如没有公安照片人员的信息,要手工录入“照片回执”项,
    照片回执如是从相馆照社保卡照片获取,若已存在公安照片,则照片回执处不用输入,系统已默认,填写完后检查,点提交
    照片回执如是从相馆照社保卡照片获取,若已存在公安照片,则照片回执处不用输入,系统已默认,填写完后检查,点提交
    再申报表打印:页面会自动跳转至“(第二步)申报登记表打印”,点击【下载登记表】或者【打印登记表】:【下载登记表】表示下载生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word文档,用于打印店的打印;【打印登记表】表示直接网页打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适用于装有打印机的用户
    再申报表打印:页面会自动跳转至“(第二步)申报登记表打印”,点击【下载登记表】或者【打印登记表】:【下载登记表】表示下载生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word文档,用于打印店的打印;【打印登记表】表示直接网页打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适用于装有打印机的用户
    继续缴费单打印:页面会自动跳转至【(第三步)缴费单打涌,点击【下载缴费单】或【打印缴费单】:【下载缴费单】表示下载生成《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word文档,用于打印店的打印;【打印缴费单】表示直接网页打佣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适用于装有打印机的用户
    继续缴费单打印:页面会自动跳转至【(第三步)缴费单打涌,点击【下载缴费单】或【打印缴费单】:【下载缴费单】表示下载生成《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word文档,用于打印店的打印;【打印缴费单】表示直接网页打佣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适用于装有打印机的用户
    个人缴费:完成缴费单打印后即完成整个个人网上申办流程,申办人须持《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到工行、农行或建行交费,并领卡财政收据,就可坐等时日,等待通知
    个人缴费:完成缴费单打印后即完成整个个人网上申办流程,申办人须持《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到工行、农行或建行交费,并领卡财政收据,就可坐等时日,等待通知
    领卡所需资料:首先是本人身份证正本,如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正本(如非本人领取的,需另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正本);然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领卡所需资料:首先是本人身份证正本,如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正本(如非本人领取的,需另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正本);然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社会保障卡怎么修改预留手机号
  • 法律分析:社保卡手机号码修改步骤:
    1、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社保部门办理参保资料变更;
    2、办理身份认证。
    注意:更改手机号必须要去当地社保机构去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吉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