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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带孩子生活 又再婚 前妻死亡 还在抚养权给谁

子女抚养 2023-09-03 20:0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后抚养孩子一方再婚,其子女与继父形成了事实上抚养关系,但其抚养关系是基于未成年人母亲一方的责任和义务而产生;因未成年人母亲已死亡,未成年人与继父之间的事实抚养关系存在的基础已消失,已无责任和义务直接抚养未成年人,所以此时由孩子的生父抚养孩子,当然继父愿意继续抚养孩子的也可以抚养孩子。

  • 从我国法律中很明显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依法取得监护权。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监护抚养的权利。此时如果另一方对孩子有抚养监护的能力,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该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
    同时,如果另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话,那么孩子的抚养监护责任就由死亡一方的父母家人来承担。如果死亡一方的父母也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时,那么需要举证另一方没有抚养监护的能力或者孩子同另一方生活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否则法院将支持孩子的亲生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在双方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死亡,则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监护抚养的权利。如果另一方有抚养监护的能力,可以直接申请变更或者诉讼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 法律分析:
    一、如果说抚养子女一方再婚后死亡,此时由其生父/生母抚养是没有问题。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那么再婚的对象既成为该子女的一个继父或者继母。
    二、实践中,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未成年的,继父/母有抚养的义务;
    2、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或者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如果有生父/母的,由生父/母抚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孩子的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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