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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乙方租了甲方半个的商铺,但是甲方经营不善,把店铺转让给了丙方,丙方现在找我重新签合同,要我重新缴纳一份押金,我找甲方要押金 甲方说转让的时候包含了押金,但是丙方不认可这个事情,现在我该怎么处理

租赁合同 2023-09-04 15: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合同中不包括押金,可向甲方要回,否则起诉的

  • 重新做,需要交。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法律依据:
  • 您能把相关书面材料发给我看看吗
  • 如果丙方不认可,您仍然有权向甲方要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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