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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全责,保险公司各方面都赔付了,但是受害方要我赔付营养费,请问这合理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05 14:5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有保险公司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
  • 你好,不合理,对方需要有赔付的法律依据
  • 你好,不合理的,可以拒绝的
  • 交通事故营养费保险公司应依法赔偿。交强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都有误工费和营养费,但保险公司坚持必要合理的报销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
    营养费是恢复健康的必要费用,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费等。医疗机构的意见应参考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的范围和等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一、车祸营养费是保险公司赔吗
    1、车祸营养费是否由保险公司赔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一定赔偿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
    (2)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
    (3)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出车祸后如何理赔
    1、及时报案,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并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
    2、协助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大小,并出具查勘报告;
    3、提交索赔单证;
    4、赔款审核,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
  • 交通事故营养费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分情况:
    1、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一定赔偿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
    2、交通事故严重,需要赔偿的由医生给出建议。然后保险公司参照医生的建议进行赔偿,如果营养费超出限额,超出的部分是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由双方共同承担的;
    3、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
    4、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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