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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有产权证书,离婚可以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08 14:55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房子没有产权证书并不影响夫妻双方对婚后还贷部分的分割。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夫妻双方都有权益。 在分割婚后还贷部分时,首先需要弄清楚夫妻双方在购房时的出资情况、购房目的以及婚后还款的实际情况。然后,根据公平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婚后还贷部分进行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并不意味着夫妻双方对整个房产的所有权进行分割。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需要根据购房时各方的出资情况以及房产登记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如果没有产权证书,建议先办理产权证书,以便在离婚时对房产进行分割。
  • 你好,婚后还贷及房屋升值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
  • 你好,可以的,详细说下情况帮你分析
  • 离婚可以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
  • 是可以要求在离婚时一并处理的
  • 你好,共同还贷部分可以分割的
  • 您好,您这边有没有协商过
  • 你好,请问是已经离婚了吗
  • 你好 现在是打算离婚吗

  •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2、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属于一方财产。
    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离婚时,有房贷的房子,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分割,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对于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财产是不会进行分割的。根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1、离婚时,有房贷的房子,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分割,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对于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财产是不会进行分割的。根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根据你所陈述的,可以分割,进行折价补偿即可。
  • 你好,可以分割还贷增值夫妻共同财产部分
  • 建议协商 协商不好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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