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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做工地欠钱我和他离婚后可以起诉成他个人债务吗?

婚姻债务 2023-09-08 09: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证据能够确认您说的债务是对方的个人债务,由他本人偿还
  • 欠了多少,可以协助处理
  • 夫妻离婚后债权人能起诉债务人的配偶,只要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可以协议由一方承担所有债务,但是该约定不得对抗外部债权人,所以对于共同债务,债权人能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其配偶。
    反之如果该债务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则不可以起诉其配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债务人离婚可以只起诉一方还钱。
    如果确认债务是个人债务,则债权人只能直接起诉债务人。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丈夫或妻子当中的任何一个人。
    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老公欠款被起诉的,要看是否是夫妻共同共同债务做出处理: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妻子应当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妻子不需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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