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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开的是重型半挂,空车,我正常行驶,前边有个小路口 1.4 米宽,他出路口碰到我驾驶员的门子上了,我听见响声刹车,车停住的时候她已经死亡,这个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12 15: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责任划分如下:
    (一)如果摩托车无证驾驶,那么摩托车承担主要责任;
    (二)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路口,那么另外一方很可能次责;
    (三)如果小车和摩托车都在同一个车道,因为摩托车瘦小,这里就要看谁能证明对方超车,谁超车谁全责;
    (四)小车轮子有没有压线,如果对方的轮子 压线,那么全责;
    (五)如果对方的轮子没有压线,那么肯定是自己的车把超过车道线。摩托车属于越线行驶,摩托车全责;
    (六)如果不好确认责任,那么就根据交警制定的责任认定书进行划分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一百二十三号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行驶过程中压线、越线、单、双黄实线的。
    2、在禁止停车路段、临时或长时间停车的。
    3、在不允许调头的路段掉头,禁止左转弯的路口左转,都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禁止标线即地上的黄实线和禁止停车标示,压上去即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4、交叉路口不按路面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的车道,同样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 法律分析:建议咨询交警部门。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划分责任,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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