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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一下8月一整个月都在工作,31号晚上和领导发生冲突,提出离职领导同意并要求马上走人()一般离职提前30天离职,需要排期,领导说10月头才能离职成功,8月工资10月发,想问一下现在入职别的保险公司,没有和前公司报备,我的工资会不会有影响或者被扣呀可以解答一下吗

讨薪 2023-09-19 08: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有工资,但也会被单位扣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未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
    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后才能离职。
    3、如果劳动者急辞职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则单位无权扣发工资,但如果急辞职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应该说是合理的,但是否合法就不一定了,法律规定劳动者离职必须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在不满一个月前必须要做满一个月才能离职,除非在这期间单位同意。好像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如果劳动者未提前通知如何扣工资,应该按照不同人员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来执行,如果是一个要职人员,因你未提前知道,突然离职,如果给单位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那么单位可以把你告到法庭,要求你赔偿的。
    如果是一般员工,那就看单位的规章制度了,劳动仲裁也会从一个公平合理的角度去自由裁量,你的情况应该会扣一定的钱,毕竟是你违法在先,只是扣多少,很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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