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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交保险,在上班期间发生工伤

工伤索赔 2023-09-29 16:4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正在查看您的问题
  • 上班期间在工地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保险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和赔偿,没交保险由用人单位赔偿相关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单位没交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的,劳动者如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建议及时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工厂没有帮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享受的相应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单位没交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的,劳动者如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建议及时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工厂没有帮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享受的相应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单位没交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的,依旧可以申请工伤,之后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向用人单位进行追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可以考虑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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