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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年满50岁,未缴满15年社保,现在一公司上班,公司和本人签的劳务合同,不愿缴纳社保,请问有办法追缴社保吗?

社会保险 2023-09-25 11:3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是在哪里工作什么工作性质工作多久啦可以详细说说
  • 您好,有没有申请劳动仲裁?不成可以直接起诉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需要具体了解一下。
  • 补缴可能存在困难,但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法律分析
    】:员工不愿交社保,可以签劳务合同。但是需要员工签订一份放弃缴纳社保的证明书,劳动法是尊重劳动者的个人意愿的。但是需要知道,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因为这是国家强制规定的。
    即使是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当遇到社保核查时,用人单位也要补缴社保,还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 缴纳社保一般需要达到用工年龄且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例如超过45岁,但是没有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的,仍然可以缴纳社保。如果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你好,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在离职或者退休之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不补交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注意: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诉讼时效期间是退休后一年内。
    1、员工以没有缴纳社保为由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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