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中介收取买家2万定金,保留在中介不给卖家。说等买家一切手续办利索再说,迟迟一个月,如果等一切可以面签,这2万定金意义何在?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9-25 12: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既然是中介机构收的定金,具体的责任由中介机构承担
  •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586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这一比例为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得违反。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比例超过了20%,并非整个定金条款无效,而只是超过部分无效。
    例如,双方约定的定金比例为合同总价款的25%,则超过部分的5%为无效。交付定金以后,卖方开始履行合同上的义务。卖方履行约定后买方支付款项,定金也算是款项的一部分。
    如果买方未履行约定,则该定金归卖家所有,而如果卖方未履行约定,则返还双倍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586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这一比例为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得违反。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比例超过了20%,并非整个定金条款无效,而只是超过部分无效。
    例如,双方约定的定金比例为合同总价款的25%,则超过部分的5%为无效。交付定金以后,卖方开始履行合同上的义务。卖方履行约定后买方支付款项,定金也算是款项的一部分。
    如果买方未履行约定,则该定金归卖家所有,而如果卖方未履行约定,则返还双倍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