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这案子是派出所给我们定的互殴,民警含糊其辞的说我被打后,在还击的时候自己的手臂碰到东西,造成自己轻伤二级,之前口供中我一直说是对方用啤酒瓶子搓的,现在这民警说是我在还击的时候自己造成的,我想问问,真如民警所说,对方还能构成刑事责任吗?如果构不成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怎么解决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30 20:12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